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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四川通报16起违规招投标案例,10人获刑!

2020-09-24 14:36

7月3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1、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科原科长何昌在招投标活动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何昌在担任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月色风情小镇”风貌改造项目、航天学校体育活动中心项目等17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采用设置“门槛”条件等方式帮助他人围标、串标,帮助备案、挂网等,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440万余元。同时,何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李泽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建筑企业业绩核查提供关照、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李泽文在担任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人、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建筑企业业绩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收受多人所送人民币共计283万余元。同时,李泽文拉拢、腐蚀10名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干部共同为中介、商人提供关照,收受钱物、贿赂。2019年12月,李*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股原股长袁晓龙在建筑企业业绩审核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袁晓龙在担任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股股长期间,利用管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及负责审核建筑企业工程业绩之便,违规审核通过建筑企业虚假工程业绩212条及核查回函33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262.6万元。2020年3月,袁晓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邻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孔洪亮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孔洪亮在担任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邻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为邻水县“东方明珠”项目出具虚假情况说明,致使职能部门按低标准收取易地人防建设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45.1万元。同时,孔洪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人员所送人民币共计19.2万元。孔洪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孔洪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5、若尔盖县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付茂松在药品、器械、耗材采购项目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2003年至2019年,付茂松在担任若尔盖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卫生耗材采购项目及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5家医药、建筑公司人员所送人民币共计272.5万元。2020年3月,付茂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川6起串标案被曝光!9人获刑!

7月22日,四川公安发布了打击串通投标犯罪的6起典型案例。

一、内江某公司营销生产用房及公司生产和地下室改造工程项目串通投标案

2019年5月,内江市公安局破获了内江某公司营销生产用房及公司生产和地下室改造工程项目串通投标案。经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在内江东兴区某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江某公司营销生产用房及公司生产和地下室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招标过程中,李某等3人先后借用17家单位的资质,采取联系参与串通投标公司、统一约定投标价格,统一垫付参与围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进行串通投标,涉案金额3780余万元。2020年5月12日,内江隆昌市人民法院对主犯李某等3人判处有期徒刑,共同追缴违法所得119万元。

二、眉山吴某建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19年5月,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破获吴某建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建等人在自身无公司、无资质参与工程项目投标的情况下,操控7家公司对仁寿县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串通投标。由吴某建组织、联系围标的7家公司,统一制作投标相关文件,约定投标价格。最终,由其安排的1家公司以1700万元中标该项目。2020年5月12日,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对吴某建判处有期徒刑。

三、巴中陈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19年4月,巴中市公安局破获陈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系列案件。经查:2010年至2016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曹某等人先后利用10余家公司名义在某高校迁建项目、某医院改扩建项目、某医院装修工程对外公开招标过程中,采取贿赂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设置标书“陷阱”等手段串通投标,违法取得上述3个工程项目,涉及工程造价1.2亿余元。2020年6月18日,该案3名主犯分别被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四、眉山李某刚涉嫌串通投标案

2019年6月,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破获李某刚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刚伙同他人挂靠9家公司,通过统一制作标书、约定投标价格,违法取得当地某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2020年5月12日,主犯李某刚已被仁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五、绵阳杨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18年3月,绵阳市公安局立案侦办了“3.26”杨某涉黑专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该案主犯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经查: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参与绵阳市一环路某工程项目投标。为确保中标,杨某安排他人购买多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统一制作标书,控制投标报价,达到串通投标目的,该案涉案金额7.2亿元。2019年12月31日,主犯杨某被绵阳涪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六、巴中苟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19年10月,巴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苟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18年7月,苟某、王某、张某等5人借用6家建筑公司资质,在巴州区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采取设置“环境评价工程师”招标条件、以围标方式进行串通投标,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2020年1月20日,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成都通报5起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5月29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郫都区友爱镇金台社区原居委会主任秦建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问题。

2018年7月,时任郫都区友爱镇金台社区居委会主任秦建洪在负责金台社区拆迁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透露招标底价,帮助其顺利取得该拆迁工程。事后收受5万元好处费。秦建洪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秦建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罢免其居委会主任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涉案款随案移送。

2、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项目服务和用地保障工作组原工作人员李帅虚假招标问题。

2018年7月,李帅在负责高新区林地征占可行性论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期间,为使某勘察设计院和某规划设计公司顺利中标,特安排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竞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明确表示该两家单位为意向中标单位。后李帅将根据该两家单位优势制定的招标评分标准交与招标代理机构,最终让此两家单位中标。李帅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李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3、龙泉驿区大面街道五星社区党委副书记、筹委会副主任叶友文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

2016年初,叶友文在负责五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期间,由于该项目费用测算在300万元以上,为规避公开招投标,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拆分成一楼为一个项目(便民服务中心),二三楼为一个项目(党群服务中心)。2016年10月和12月先后委托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拆分后的两个项目进行比选,确定2个中选公司。2020年3月,叶友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白江区大弯街道肖家院社区党委书记史国兴违规干预招投标问题。

2018年2月,史国兴在负责实施肖家院社区征地农房拆除工程招标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仍同意某建设工程公司报名并参加开标会。在该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未通过审核后,史国兴擅自决定中止此次开标会,择日重新评标。

重新评标后,该建设工程公司未中标,经史国兴协调后,中标的另一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一部分工程分包给该公司。2019年2月,史国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原成都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7年,时任成都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健,在负责某大型会议接待工作中,明知中标单位某公司将其负责的技术考察项目拆分给其他公司执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禁止将中标项目部分主体工作转让给他人”有关规定,但却未加以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因有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2019年12月,杨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方提醒

一是公司资质“莫乱借”,可能受到法律打击。在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认定上,被借用公司资质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往往被以共同犯罪论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投标标书“莫乱做”,可能涉嫌共同犯罪。接受委托,在同一项目中为多家公司制作多份标书,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定为串通投标犯罪的共犯,属刑事打击范围。

三是项目经理资质“莫乱挂”,可能面临失信和违法犯罪风险。建造师资质证书挂靠在相应公司的,一旦该公司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严重的话,该项目经理可能涉及共同犯罪;即便不涉罪,也将面临被纳入行会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人员范畴,给生活、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