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科学中心南侧,212国道西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建安投资约2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 BIM 模型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平基、支挡、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设施、室内精装修、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智能化、室外环境、高压配电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施工图设计: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57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工程造价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2)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工程造价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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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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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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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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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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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23093176 | 联系电话: | 13594356203 |
传真: | 传真: | 023-63677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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