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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0-06-23 14:42


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4726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监理(第二次)

2.2、建设地址:东至渝东建材市场,南至电力新村,西至凤山小学

2.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总面积为153815平方米,包括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建筑工程、新建(铺装)道路工程、景观灯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约4200万元(其中一标段1000万元,二标段 2000万元,三标段12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完成之日止。

2.5、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一标段23.71万元;二标段38.05万元;三标段23.92万元

2.6、监理范围

2.6.1 范围: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的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建筑工程、新建(铺装)道路工程、景观灯饰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施工设计文件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

2.6.2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节点详见划分图。

2.8一个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任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注:本项目的三个标段将在同一时间、地点开标、评标,开标、评标顺序按(一至三标段)顺序进行。

三、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必须取得重庆市园林部门颁发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月 4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   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