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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帮找资质公司参与投标为由骗15万获刑

2020-06-19 14:18


男子以帮找资质公司参与投标为由骗15万获刑

2014-05-21

    本网讯(聂国华)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助找资质公司参与投标为由诈骗他人财物案件,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小辉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害人郭某及其朋友想参加江西省某县二级公路、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某分院、内蒙古某高速公路等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因资质不够需要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郭某便找到被告人谢小辉,请托其帮找有资质的公司参加竞标。谢小辉虚构江西建工集团、中煤集团等有资质的公司同意借资质参与投标,但需要收取投标定金的事实,并以此为由,先后在位于本市西湖区仁爱女子医院的一写字楼内及本市青山湖区某大酒店附一楼V国际酒庄郭某的办公地,从郭某处骗得人民币20万元。收取郭某的钱款后,谢小辉并未为郭某寻找到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竞标以上工程,也没有支付投标定金,而是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花费4万多元为其女友购买了一辆东风悦达起亚汽车。

    2013年12月14日,被害人郭某以有工程要做为由约谢小辉在本市高新区某大酒店见面。见面后,郭某直接将谢小辉带到本市高新派出所要谢小辉归还20万元定金。谢小辉无法归还并承认用郭某的钱买了辆东风悦达起亚汽车。郭某让谢小辉将车子钥匙交出。谢小辉同意并把车钥匙交给郭某。随后郭某将该汽车开走,并在高新派出所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于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