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龙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万州区龙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州发改审投[2021] 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补偿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万州区龙都街道岩上村天津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一栋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地上3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555.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007.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47.97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1520.68万元。最终规模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6个月(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
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要求:签订合同并由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初步设计的批复为依据,在发改委下达的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限额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涉及到专业厂家二次深化安装设计内容,由承包人予以签章确认;并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相应BIM服务[编制施工阶段BIM模型(满足施工阶段的相应要求),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阶段三维模型的建立、碰撞检测、工程量复核、施工工艺模拟等内容。施工期BIM技术的应用需满足重庆市住建委《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中关于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集成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尺寸)、厂家、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材料等信息]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必须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4.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2月 10 日至 2021 年 2月 14 日,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 2021年 2 月 10 日。
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www.cqggzy.com/wanzhouweb/)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 知 晓 有 关 招 标 过 程 和 事 宜 。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 各 投 标 单 位 应 随 时 关 注 网 上(http://www.cqggzy.com/wanzhouweb/)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www.cqggzy.com/wanzhouweb/)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307号 地 址:万州区王牌路17号建苑大厦9楼
联系人:朱德军 联系人:邓洋
电 话:15025516201 电 话:18680910609
电子邮箱:277072802@qq.com